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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31日 星期一
【重要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暂缓组织2021年合肥市建设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的紧急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合肥市建设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的通知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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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合肥市建设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27   被阅读6528次

各有关单位:
接省建设厅建人[2019]87号、市人社局合人社秘[2019]182号文件通知,2019年度建筑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上述文件转发附后(请各相关单位及申报职称的个人仔细阅读,单位有2人及以上人员申报的由单位统一报送,5人及以上人员申报的需提前预约)。同时,文件中涉及的其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 时间:建筑系列初、中、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再受理。
2. 地点:庐阳区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合肥市城乡建设局9楼职称材料受理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及标准
详见附件3: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9]87号)
四、申报专业
根据省建设厅文件要求,申报专业为建筑工程、建筑学、给排水工程、给排水-水质监测、城市规划、城市园林、市政道桥、勘测-岩土工程、勘测-工程测量、勘测-水文地质勘察、城镇燃气工程、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防腐、白蚁防治。附件3中第二十六条所列从事技术工作,请申报人员对应上述专业进行填写;另,非上述专业的申报人员须办理转系列、转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详见附件2第四大条第1小条。
五、关于面试答辩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答辩事宜省住建厅另行通知。申报初、中级职称面试通知请关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www.hfrc.net)、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cxjsj.hefei.gov.cn/f/index)通知公告,不作另行通知。
六、关于继续教育学时
1. 继续教育证书领取及学时核定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申报人员可以向其主管单位人事教育部门申请领取;非公经济组织可以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请领取。
证书领取验印后,个人依据参加培训如实填写并带相关依据资料向上述部门申请审核;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专技处再次审验。
2.其它相关规定详见附件2第四大条第1小条。
七、关于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4。
八、关于委托评审
我市设有相应系列(专业)、级别评委会的,不得向外
委托代评;中直、省直驻肥单位或外市单位(个人)需要委托我市相应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的,须经省级人社部门同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方可受理,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九、关于非社会化与社会化职称的衔接
通过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评审、民营科技评审以及各地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类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仅限非公经济组织使用,该职称不作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聘任的依据;在申报社会化评审职称时,降一级别使用,无需重新换发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书。
十、其它问题
1. 关于收费
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破格申报、正常申报正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人员均需要参加面试,面试费为100元/人,以支付宝转账的形式收费。
2.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63536513、62674267、62691165、62672758(此号码9月8日后停用)
材料受理预约电话:62691165
 
转岗培训联系电话:6336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