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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3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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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执法、迎七一”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01   被阅读170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稳定,但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频发。近期,长丰县、蜀山区、瑶海区连续发生燃爆、高坠、物体打击等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影响巨大。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皖安办明电〔2021〕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至7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执法、迎七一”专项行动,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通知要求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2021年6月1日至7月5日。
二、专项行动实施范围
在全市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执法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燃气,消防,非煤矿山,工贸,民爆,能源(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农业(农机、渔业),特种设备,商贸,文化和旅游,民政福利机构,校园安全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
三、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
1.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配合,重点检查安全基础管理情况、生产现场管理情况、应急处置能力情况、消防安全情况、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情况、烟花爆竹安全情况等。
2.在道路交通领域,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重点检查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情况、货运车辆道路通行秩序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道路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情况等。
3.在交通运输领域,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配合,重点检查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情况、邮政物流管理情况、港口生产情况、内河水上交通情况、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情况、交通工程建设情况等。
4.在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燃气领域,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局等配合,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情况、现场消防管理情况、城镇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排查情况、非法加气问题排查情况等。
5.在消防领域,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派出所)等配合,重点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仓库、沿街商铺、高层建筑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6.在非煤矿山领域,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重点检查证照手续是否合法合规、主体责任是否依法履行、外包工程是否具有资质、机制运行是否科学有效和长期停产停工、复工复产、生产建设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管理情况等。
7.在工贸行业领域,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主要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突出冶金行业煤气、高温熔融金属、重大危险源等关键环节,有限空间作业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涉爆粉尘作业落实《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
8.在民爆领域,由市经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配合,重点检查各级民爆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整治情况,民爆物品运输、使用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涉爆违法犯罪情况等。
9.在能源(电力、油气长输管线)领域,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电公司等配合,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入户安全检查情况、户外隐患排查情况、电力和油气长输管线隐患排查情况等。
10.在农业(农机、渔业)领域,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配合,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重大整治行动落实情况、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渔船渔港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农机合作社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情况等。
11.在特种设备领域,由市市场局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文旅局等配合,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等进行检查。
12.在商贸领域,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配合,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筑结构是否符合防火规范、生产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情况、从业人员作业安全情况、餐饮场所隐患排查情况等。
13.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由市文旅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局等配合,重点检查A级景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旅游客车安全管理情况,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防范情况,游客安全事故预防情况,体验式旅游项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文化馆、图书馆等封闭式场馆消防安全情况等。
14.在民政福利领域,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市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配合,重点检查有关民政福利机构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建立情况、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公共服务设施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和应急处置体系建立情况等。
15.在校园安全领域,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配合,主要检查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安全风险隐患防控体系建立情况、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提升情况、校车安全运行情况等。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其他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开展。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要在危化、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领域部署开展“利剑5号”专项执法行动,具体方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统筹协调,亲自带队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细化行动方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的14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见附件4)负责15个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作,其牵头部门要根据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提请分管市领导带队开展督查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14个牵头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要将工作方案(备注经办人姓名、电话)于6月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强化严惩重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开展执法行动。要敢于动真碰硬,通过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追究一批责任人刑事责任等“五个一批”,实现“惩治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四)严格督查督办。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力度,市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下级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市安委办将组织督导组(见附件1),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导各地区和各专项领导小组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并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手段推进工作,对推进不力或存在重大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五)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等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和岗位知识技能等培训,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执法、迎七一”专项行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及时上报信息。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牵头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周一、三、五晚17时前,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执法、迎七一”专项行动日报表(区县、市直部门)》(见附件2)《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执法、迎七一”专项行动重大隐患清单》(见附件3),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7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王智博、方涛;联系电话、传真:62755825、63773562;电子邮箱:anquan7758@126.com)。